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全面推開
財政部、人社部、國資委、稅務總局、證監會近日聯合印發《關于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中央層面具備條件的企業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,確有難度的企業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,中央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待集中統一監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劃轉;地方層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劃轉工作。
據悉,2017年國務院印發《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》,決定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。2018年,首先在中國聯通等3家中央企業、中國再保險等2家中央金融機構,以及浙江省和云南省開展試點。在試點基本完成的基礎上,中央層面又陸續對50家中央企業和12家中央金融機構實施了劃轉。(記者 葉紫)
(轉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)
本站版權歸中國國際技術智力合作有限公司所有
轉載本站文章請注明:“轉引自中國國際技術智力合作有限公司www.chkoe.com”